就业信息
首页 > 就业信息

考核末位=不能胜任?“末位淘汰”合法吗?

发布时间:2026-02-17 作者:招生就业处 文章来源: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 浏览量:397

职场黑话词典里

“末位淘汰”绝对是个高频词

每月的KPI就像“职场斩杀线”

生怕自己业绩垫底

直接被送上“离职大礼包”

盯着每个月的业绩排名表

不少员工为此焦虑不已

但细细品一下

这样操作真的合法吗?

员工考核末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?

和小编一起来看个案例吧

5f1429695ee7d5501c7e421a80188684.jpg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了明确限定。案例中公司以廖某不能胜任工作,经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对此应负举证责任。根据《员工绩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“C考核等级的比例为10%”。虽然廖某曾经考核结果为C,但是C等级并不完全等同于“不能胜任工作”,公司仅凭该限定考核等级比例的考核结果,不能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不符合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,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。

QQ咨询
立即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