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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党支部召开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学习会

发布时间:2024-04-29 作者:影视传媒学院 文章来源:影视传媒学院 浏览量:467

       2024年4月28日16:20,第三党支部在笃学楼308教室召开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学习会,组织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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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赵勇组织开展,支部所有党员及教研室主任参与本次会议。

       本次会议由赵勇带领学习。首先,其对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修订意义、指导思想、适用范围、违背党纪的界定、纪律处分的分类、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、从轻或减轻处分的情形、违背党纪处理办法等内容作了大致介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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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随后就第19条:“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,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,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,不追究党纪责任”;第153条:“对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,造成不良影响的”,按照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;第30条:“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、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,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”;第98条:“以讲课费、课题费、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”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等15项与日常工作和生活相关联的党纪内容进行了着重讲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