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南影学工〔2026〕31号)文件精神,为扎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精准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,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权益,现将我院2026-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全院各班级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南影学工〔2026〕31号)文件精神,为扎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精准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,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权益,现将我院2026-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原则
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由学生本人自愿书面申请,采取班级民主评议与学院审核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认定工作。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学院认定工作组
组长:冯超
副组长:黄青青
成员:全体辅导员、教师代表、学院学生代表
负责统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,审核班级评议结果,组织公示、材料汇总报送工作。
(二)班级认定评议小组
以各班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,成员包含辅导员、班级学生代表;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,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10%,评议对象不得作为评议小组成员。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申请学生的民主评议,拟定本班困难学生认定档次。9月15日前完成评议小组组建,同步完成资助政策宣讲工作。
三、申请对象与认定标准
(一)优先资助特殊群体
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,直接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,予以优先资助。
(二)可申请认定条件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
1.家庭成员中有两名及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;
2.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;
3.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,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;
4.其他无经济来源难以支撑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的情况。
(三)认定档次
认定分为特别困难、困难、一般困难三个档次:
1.特别困难:学生及家庭完全无法承担在校学习、生活基本开支;
2.困难: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承担在校学习、生活基本开支;
3.一般困难:学生及家庭不能完全承担在校学习、生活基本开支。
(四)取消或降低认定等级情形
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,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或下调认定等级,情节严重将给予纪律处分:
1.提交申请材料弄虚作假;
2.购置、使用高档通讯、电子设备、奢侈品等高消费用品;
3.挥霍浪费,存在抽烟、酗酒、赌博、沉迷网络游戏等行为;
4.恶意拖欠学费;
5.私自校外租房,频繁出入营业性网吧、通宵上网;
6.其他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符的高消费、不当消费行为。
四、时间节点及工作流程
1.9月15日前:完成学院认定工作组、各班评议小组成员确定,完成政策宣讲。
2.学生提交申请: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如实填写《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,提交至本班评议小组。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后续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(scxszz.cn)完成线上申请。
3.9月20日前:各班评议小组完成班级民主评议,拟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档次。
4.学院审核与公示: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评议结果逐一审核;审核通过后,对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,公示内容仅限学生姓名、年级、班级、认定结果。公示期间受理异议,如有异议,评议小组复核后予以更正。
5.9月23日前:公示无异议后,整理全套纸质材料(含工作小组成员名单、申请表、评议记录、公示材料,纸质材料加盖学院行政公章)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班级、学院所有评议材料由我院分年度存档备查。
6.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全院材料,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,完成全国、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审核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强化诚信教育。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诚信教育,引导学生如实填报家庭真实情况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及时向辅导员报备,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认定等级。学校将采取电话、信件、实地走访开展资格复查,一经查实弄虚作假,取消资助资格、追回资助资金,情节严重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。
2.压实工作责任。辅导员为班级评议第一责任人,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学院审核第一责任人,认定工作实行责任倒追。各班级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,不得拖延,避免影响国家奖助学金后续评定工作。
3.坚持公开透明。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要求,做好政策解读,保障学生知情权、监督权。
联系人:文广老师
联系电话:18353596890
附件:《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
信息管理学院
2026年9月12日
信息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.docx


